3)第98章 治家_三国之银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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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盗贼横生,法制破败,大户人家即便是奴仆逃跑,也鲜少有人能管。

  特别是黄巾之乱以及董卓之乱这段动荡时期,主奴之间的矛盾爆发非常激烈。

  偶尔还会有老主人病逝,新主人太年轻,主弱奴强,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财产的事情,甚至在黄巾之乱的时候,不乏有奴仆噬主,参加起义军杀死了自己的主家。

  但这里可是荆州。

  刘表治下还算安稳,法治森严,官府的掌控力充足。

  如果这个叫丁了的奴仆以为诸葛玄死后,诸葛亮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当不了家,他可以欺凌幼主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

  在听到丁了的话之后,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会儿,便扭头看向沈晨问道:“阿弟,你缺奴仆吗?”

  沈晨顿时心领神会,对门外的小童说道:“阿奴,你去把沈奇和邓皮叫进来。”

  “唯。”

 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面跑。

  沈奇和邓皮并不是他的奴仆,而是邓沈二氏的远房亲属,专门保护沈晨的两个保镖。

  丁了纳闷不已,问道:“大郎是要卖了丁了吗?”

  诸葛亮懒得搭理他。

  过了片刻,沈奇和邓皮进来,问道:“小郎,唤我们何事?”

  “把他摁住。”

  沈晨指着那丁了说道。

  沈奇邓皮魁梧有力,听到沈晨的话,立即凶神恶煞地向着丁了扑去,将他摁倒。

  周围其他奴仆都不敢作声。

  奸诈狡猾的奴仆毕竟是少数,老实人还是居多。

  丁了当即大喊道:“大郎,丁了犯了什么错,为什么要抓我。”

  诸葛亮也不理他,只是对阿奴说道:“阿奴,你去把丁了的券约拿来。”

  券约就是所谓的主仆契约,也可以称为奴隶契约,有这张契约就可以证明主仆关系,而且里面还做了一些相关规定。

  比如说明确奴仆的一些职责。

  只不过因为篇幅有限,所以具体内容会比较笼统,如丁了的券约当中就只是规定让他看家,确实没有规定必须要给死去的主人擦洗身体。

  但问题在于券约之所以不写详细内容是记载不便,当时的社会规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从必须要听,即便是没有在券约上写明也得遵守,因此丁了其实就是想钻法律的漏洞偷懒。

 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约拿来,是一卷竹简,这份竹简在当地的官府当中还有一卷备份,所以也不怕被偷走。

 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这份竹简与别人私下进行买卖的,只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后向官府备案通报一声即可,因此券约对于奴仆来说非常重要,俗称卖身契。

  诸葛亮从阿奴手里接过竹简,扫了一眼内容,便对沈晨说道:“阿弟,你看看吧。”

  沈晨接过来看了一眼,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约,当初诸葛玄以一万八千五铢钱将丁了买来,里面的内容规定确实比较笼统,便拿着竹简对丁了说道:“是不是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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