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十八章:练士(上)_晋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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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皮很反感宗族主义,尽量不将按家族姓氏来编组部队,而是将新人旧部按年龄混编在一起,确保一个十人小队里都是同龄人,五十人队里的年龄差距则不会大于两三岁。

  避免出现的问题,毕竟康朱皮自身没有强大的宗族,又带了一支民族繁杂,兵员来源地广泛的部队,他当然不能沿袭魏晋传统的豪强部曲私兵制度,靠同乡同族去产生凝聚力,那样最终乡造成一个个小民族和地域集团,还会让基层兵士让落入旧宗族领袖的控制下,将来更难以处置。

  这种完全依照年龄而非出身、血缘关系组成的部队,的确一开始磨合难度非常大,一堆陌生人聚在一起,语言上的隔阂都不少,谈何团队意识?

  康朱皮又颇费心血,一方面坚定不移地要求新兵同吃同宿,光棍新兵自不必提,有妻儿之人也要在每隔三日到五日就举行的操练日与同袍吃宿一日,康朱皮依旧是以身作则,继续与兵士同吃一釜粥,练兵日同住。

  另一方面,他祭出新鲜出炉的元光道大旗,宣传人既是元光所化,一体平等,本无贵贱亲疏之别,大家都历经饥荒而不死,吃着一个釜里的粥,信的同一个元光道,这可比兄弟,要互相团结友爱,共同努力。

  为此,康朱皮还三令五申,除了训练不力和平时违纪,比如,其他情况一律不得体罚与打骂士卒,就算要打骂,比如惩罚那些拒不服从命令,练习动作屡屡出错而不改,乱倒垃圾,随地大小便,吃饭插队的家伙,也要注意“一大要求”:

  “一,不得辱及家人祖宗;二,不得侮辱个人体貌缺陷;三,禁止公报私仇;四,处罚唯有禁闭、罚餐、笞条、棍棒四种,不得新增其他项目;五,笞条,棍棒只许打屁股,不许殴打其他部位;一,同一次犯错,不得处罚第二次。”

  处罚由什长和队长下令,但由军正执行,军正有权利拒绝执行处罚,并向康朱皮直接汇报,减少基层军官以权谋私,公报私仇的现象。

  康朱皮知道,这些手段不一定尽善尽美,私下的各种违规胡闹一定还会抬头,但现在人数还少,他有办法一竿子插到底,尽可能保证公平和透明。

  果然在康朱皮物质与精神双重手段强力推进下,坞寨里自发地产生了一种“我们历经地震和饥荒而活下来,还能和康神仙吃一个釜里煮出来的粥,一起训练,一起生活,这不是兄弟是什么?”的说法,并如野火般迅速流传开。

  众人愈发自认为“元光流溢而生的兄弟”,尽管很多人的理想还是一如既往的吃饱穿暖讨媳妇,毕竟元光信仰也不反对甚至鼓励过好世俗生活,但那些原本有些“腐化”的人,比如支禄,也因此燃起为未来努力的斗志,抑制了腐朽的苗子,再一次主动投身到训练中。

  康朱皮觉得这样还不够,至少不够快,要让基层编制也产生团体凝聚力,还要靠竞争。关于这一点,康朱皮有很深的印象:

  “就算是看上去什么都不懂的小学生,你把他分成四个组,奖励某组而批评另一组,他马上就能产生‘我是第几组人’的意识,然后互相比拼,为‘本组’的胜利而高兴,再放大一点,就会产生‘我是第几班’的认同感。”

  康朱皮把有共同语言的同龄人编在一起,通过举行各种竞赛来强化团队意识,例如比拼两队站军姿谁站的久,比如哪个团队先全部通过终点才算的团队跑步,还有已经完全变成带球撞人大赛的所谓蹴鞠。优胜者可以获得各种各样的物质或精神奖励,最普遍也是最实惠的就是集体加餐。

  这不,现在甲队和丁队就比哪队更能维持成队形立正得久,本次的奖励可不低,不单是加饭,而是更好的“精神荣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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