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记者惊呼起来。
“皮纳斯先生,首先恭喜你为国争光了,我是纽约福克斯新闻记者爱丽丝,上次的悉尼奥运会,你就已经打破了人类的极限,跑进了2小时(相当于100米破九秒六),这次更是将成绩提升到恐怖的1小时59分02秒。能问一下,你为何能提升的这么快吗?要知道,昨天第二名(奥运隔天颁奖)的意大利选手StefanoBaldini先生,才跑了2:10:55,你比他快了几乎12分钟,12分钟不是12秒啊!”中年知性金发美女爱丽丝几乎尖叫出声。
(ps:这并不是某人夸张,现实世界早在2016年,就已经有人破了2小时的记录了,这里提前了几年,减少几十秒的时间而已!)
皮纳斯四十五度角望天,无限感叹地说道:“因为,我每天都能见到曼哈顿凌晨2点钟的星星!”
“您是和科比一样,每天早起训练的吗?可洛杉矶凌晨三点的太阳就够夸张了,曼哈顿凌晨2点的星星应该不可能吧?”
英国泰晤士报记者很务实,说的很有道理。众人也是纷纷点头称是,都暗自嘀咕着,这个皮纳斯果然不愧是地狱厨房出来的,没文化真可怕,还想学人家科比,装个逼都这么失败,差评!
面对众位记者的嘲讽与质疑,皮纳斯丝毫不为所动,依然是四十五度角望天,似乎在追忆他那逝去的青春。
“你们误会了,我不是凌晨两点起床加练,而是每天都是一直跑到凌晨两点才休息的!”
“哇奥......”众人又是一齐惊呼。
“可是,这不对呀,不应该呀,这很不科学!这不符合运动学规律啊!”还是那个泰晤士报记者。
“没有什么不科学的,我能站在着就是最大的科学!”皮纳斯说的很是霸气十足。
“难道半夜练习马拉松就是你远超别人的诀窍?”根本就不是体育类记者的爱丽丝问得很无知。
“不,我的诀窍是,每天坚持跑50-60公里,晚上跑步只是习惯了而已!”
众位记者暗自吐槽,这个逼给满分,也不怕你骄傲了。
“这,不可能吧?每天跑五六十公里没人吃得消的,这不合理,这不科学!”依然是那个英国佬。
对于他的怀疑皮纳斯也不生气,只是淡淡问道:“如果我告诉你高三的时候我就连续八九天跑40公里,你信吗?”
“我不信!”固执的基佬国绅士涨红了脸,说的是一脸坚定。
“不信你可以问问100米的冠军强尼道森,那家伙和我一个学校的,当时他也在场。”
皮纳斯说的很认真,当年也不知道为啥,那个小婊,喔,不对,是尊敬的汉森会长大人,每隔一天就增加自己几公里的路程,最后都到40公里了。更加可恶的是,别人都结束了,自己又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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